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2021〕遵红综执01字第12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该公司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4358.20㎡退还给土地所有权人遵义市红花岗区深溪镇龙江村村民委会;2.没收该公司在非法占用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硬化面积4358.20㎡;3.对该公司非法占用的4358.20㎡土地进行经济处罚,其中:耕地3573.3㎡按每平方米15元处罚,处罚款53599.5元;其他农用地662.17㎡按每平方米7元处罚,处罚款4635.19元;未利用地122.73㎡按每平方米7元处罚,处罚款859.11元;共计罚款人民币伍万玖仟零玖拾叁元捌角(¥59093.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22
    决定机关 红花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