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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埔市监云埔处字〔2020〕第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十三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没款0.0542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02
    决定机关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