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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克国土资执罚【2018】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009.07平方米的土地退还给乌尔禾区人民政府;2.处于罚款每平方米10元,共计10090.7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7
    决定机关 乌尔禾区国土资源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