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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顺市监二队罚字〔2020〕1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被扣押的47盒涉案批次汉苑良方百消丹玉妍丸。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被扣押的47盒涉案批次汉苑良方百消丹玉妍丸。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07
    决定机关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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