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埔市监处字〔2021〕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虚假广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2、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8
    决定机关 大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