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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新工商工罚字2020第3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2)项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24
    决定机关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城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