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北林工商处字[2017]3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2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5-04 |
决定机关 | 绥化市北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双河工商所 |
法定代表人 | 刘庆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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