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中建国储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112MA****GU7J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205民初6158号
    案号 (2020)苏0205执恢22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6-01
    发布日期 2020-09-04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中建国储能源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搜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久逸包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苏州鸿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连带支付票据款20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财产保全费1520元,公告费700元,三项合计6520元,由中建公司、搜巴公司、久逸公司负担(鸿博公司同意其预交的诉讼费6520元,本院不再退还,由中建公司、搜巴公司、久逸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其直接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5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