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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霞市监处字〔2019〕1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经营净含量检验不合格的瓶装燃气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00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4
    决定机关 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宋建雄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