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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南银监罚〔2016〕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541,469.27元,并处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罚没款共计1,353,673.1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3-14
    决定机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充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柏洪强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