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合市监处字〔2020〕22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 |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橙色1瓶、食品添加剂朱古力色1瓶、粉末香精绿茶味喷粉(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1瓶、粉末香精草莓味喷粉(食品添加剂食用香精)1瓶;2.罚款1000元。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26 |
| 决定机关 | 合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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