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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昆生环罚〔2021〕11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污染防治规定类
    行政处罚内容 对该单位从事机动车维修服务活动的经营者未保持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正常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5千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8
    决定机关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