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省画都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32256****980M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闽0322民初5829号
    案号 (2019)闽0322执164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仙游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3-05
    发布日期 2019-03-09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福建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福建省腾龙艺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游支行借款900万元及利息、复利、罚息(利息、复利、罚息计算方法:自2016年9月28日起以借款本金900万元为基数按合同中约定的利率及计息方式计算至还清本款之日止)。 二、肖智勇、陈霞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若福建省腾龙艺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逾期未还清上述借款本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华宇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座落于仙游县榜头镇泉山村的地产[仙国用(2013)第QY1245号]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在抵押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546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80463元,由福建省腾龙艺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华宇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肖智勇、陈霞共同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