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萝北工商处字[2018]40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14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1-05
    决定机关 萝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北工商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