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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锡交海罚〔2021〕3128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盐城丰港物流有限公司(苏丰港货0099/553总吨)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06
    决定机关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