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古城区局烟处[2019]第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行政处罚内容 |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烟草专卖品总额肆仟捌佰元整(¥4800.00元)百分之八的罚款,罚款金额为叁佰捌拾肆元整(¥384.00元)。涉案物品处理如下:先行登记保存的84mm白沙(和天下)1条、84mm玉溪(软阿诗玛)4条、100mm云烟(细支大重九)3条,共计3个品种(叁个品种)8条(捌条)真品卷烟返还当事人。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21 |
决定机关 | 云南省古城区烟草专卖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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