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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西市管罚处字〔2018〕5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综上,对上述违法行为建议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无中文标签进口红酒“CHATEAU POMMER”2瓶;3、罚款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6-25
    决定机关 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丁迪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