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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义市监处罚〔2021〕090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化妆品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一、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原料;二、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三、没收违法所得8620.8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24
    决定机关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