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黔龙卫计(公)罚字[2019]第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01 |
行政处罚内容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面盆、浴缸(填顾客用品用具的具体名称)进行卫生检测,逾期不改正并且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1-09 |
决定机关 | 龙里县卫生健康街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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