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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濮水罚决字【2020】第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林州瑞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擅自取用地下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的规定,处罚款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6-10
    决定机关 濮阳市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