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温市监处字〔2020〕34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综上所述,经办人建议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一、警告并责令三天内改正违法行为;二、处以罚款12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16 |
决定机关 |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潘跃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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