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西公(翠)行罚决字[2019]5136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贝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262号的杭州贝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0日招用流动人口吴某某陕西省汉阴县籍)在该公司做服务员。但杭州贝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至2019年3月26日仍未将该人的个人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同时告知劳动者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后于2019年3月26日被翠苑派出所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责令三日内改正并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01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翠苑派出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