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泰市监检处字〔2020〕3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2.78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13.1905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08 |
决定机关 |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望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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