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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桐公(富)行罚决字[2019]525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桐庐金网络网吧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毒品预防教育培训、签订禁毒责任书或者未落实禁毒防范措施的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0月19日09时,民警在检查桐庐金网络网吧时发现该单位违反《浙江省禁毒条例》相关规定,未依法落实禁毒防范措施。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禁毒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桐庐金网络网吧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0-19
    决定机关 浙江省桐庐县公安局富春江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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