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南兴市监处字〔2019〕09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1.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捌元贰角(¥8.2);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贰万零捌元贰角(¥20008.20),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7-22 |
决定机关 | 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范平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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