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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安市监处〔2016〕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广告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之规定,构成房地产广告内容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48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4-05
    决定机关 安吉县局
    法定代表人 张忠宝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