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闽保监罚〔2017〕74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平安产险福州中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平安产险福州中支处以34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21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