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闽保监罚〔2017〕7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平安产险福州中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平安产险福州中支处以34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8-21 |
决定机关 | -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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