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正文体广旅)文罚字〔2019〕第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仟伍佰(8500.00元)元;3.罚款人民币伍仟(5000.00元)元;4.停业整顿30日自当事人签收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7
    决定机关 正宁县文广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