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桐乡地税稽罚〔2017〕1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明豪能源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2014年9月第60号记账凭证记载取得出借资金利息收入500000.00元,冲减“财务费用—利息费用”,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2500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50.00元。(二)2013年7月、2014年6、9、10月、2015年3月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中列支赠送非本单位个人礼品1280.00元、7325.00元、124600.00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256.00元、1465.00元、2492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4-07 |
决定机关 | 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