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靖江交道罚字〔2020〕0004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涉嫌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36条第1款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05月01日07时47分,当事人亳州市汽车客运集团总公司的驾驶员葛大亚驾驶皖SA1919(黄)大型普通客车停靠在靖江市季市互通立交北装载二轮电动车壹辆和上乘客壹人去往亳州,经运政执法人员调查,该车本次班线客运亳州—海门,停靠站点:涡阳汽车站。因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在靖江市季市互通立交北被我执法人员查证属实。以上事实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36条第1款的规定,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86条第1项的规定决定给予3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13 |
决定机关 | 靖江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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