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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上海市黄浦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1201800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噪声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立即改正排风机未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导致边界噪声不符合GB22337- 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昼间标准限值,且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圆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23
    决定机关 上海市黄浦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宋林林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