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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41762271
    违法行为类型 2017年03月28日10时00分,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宋晖、季耀平、王育文会同上海市城市排水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单位位于浦东新区张江路1238弄的污水总排放口采集水样。该监测站检测后出具的编号为2317030329检测报告显示该单位排放的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指标为7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伍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6-09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