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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克区(消)行罚决字【2021】005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家命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使用由三江消防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支QZ3.5/7.5型直流水枪作跌落试验后出现破裂且不能正常操作使用,经现场判定为不合格消防产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14
    决定机关 克拉玛依区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