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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工商平处字〔2018〕第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违法所得9元; 2、罚款105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3-29
    决定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