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淮田公﹝老﹞行罚决字﹝2020﹞117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两百元整并责令整改,对淮南东华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洞泉物业处青松庭物业办持有的仿制人民警察制式上衣一件进行收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01 |
决定机关 | 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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