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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烟台祥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海义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424252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4)莱山商初字第372号
    案号 (2015)莱山执字第0044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5-04-27
    发布日期 2015-06-0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山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烟台祥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损失63600元,于2014年12月6日前履行。 二、原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1788元减半收取894元,由原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心支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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