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浙江神洲酷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56875399-6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浙0702民初7990号 |
| 案号 | (2019)浙0702执4111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金华婺城法院 |
| 执行法院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9-07-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04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浙江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浙江神洲酷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金华神洲酷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共同支付原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邮寄费54 110元、滞纳金4786元,共计58 896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请;其中2018年12月-2019年4月期间,于每月10日前支付1万元,余款8896元于次月10日前履行完毕;若被告有任何一期未按期履行,则应加付原告已放弃的滞纳金(自2017年8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且原告有权就该款及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二、案件受理费786元(原告已预交,已减半收取),由原告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金华市分公司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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