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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公顺行罚决字【2021】5362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第21条、第25条和第59条第1款)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5月18日9时许,顺义分局警务支援大队民警依法对北京百迈客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的网站(www.biocloud.net)出现漏洞,该公司作为网络运营者,未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1
    决定机关 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