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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温运罚决字[2019]第33030041191011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泰顺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 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行政处罚内容 2019年09月20日13时13分,泰顺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的驾驶员钟圣鲜驾驶浙C.G2028大型卧铺客车从泰顺汽车北站开往江苏南通,车上共有10名乘客,其中8名乘客在泰顺境内乡下等地沿途上车。浙C.G2028大型卧铺客车是泰顺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从泰顺客运北站至南通永兴汽车总站的省际客运班车,中途无停靠站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9
    决定机关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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