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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阳城)工商质监罚字〔2017〕第55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08
    决定机关 晋城市阳城县质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