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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芙国税 简罚 〔2017〕 133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丢失发票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40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3-10
    决定机关 长沙市芙蓉区国家税务局浏阳河税务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