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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广剑市监处〔2020〕51082320000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物品,罚款0.5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0
    决定机关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