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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泰兴(消)行罚决字〔2020〕01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8月18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江苏新能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地址:泰兴市东润路99-19号,负责人:朱秋云)统一管理的新能源美食休闲广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脱岗,该行为涉嫌违反《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查处。
    行政处罚内容 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31
    决定机关 泰州市泰兴市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