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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泰兴(消)行罚决字〔2019〕011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江苏新能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5
    决定机关 泰州市泰兴市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