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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金东)建罚决字〔2021〕00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12
    决定机关 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胡迅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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