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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吉市工商龙消处字[2016]9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03|罚款;04|没收违法所得;05|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7-19
    决定机关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潭分局
    法定代表人 肖彬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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