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达州鸿燕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琳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51170268****576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川1702民初3471号
    案号 (2018)川1702执119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6-04
    发布日期 2018-06-2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四川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于判决生效的次日支付原告货款40905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还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费411.5元由被告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