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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龙土资执罚字(2018)第0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非法占地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你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262㎡的硬化道路进行没收;2、对你公司非法占用土地262㎡的行为处以罚款,按11元/㎡罚款,计罚款人民币2882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0
    决定机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