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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穗从交运罚〔2021〕CH20210804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处1000元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4
    决定机关 广州市从化区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