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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巴南市监处〔2020〕511922200002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09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2
    决定机关 南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